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15日作出的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下载 |
1 |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5]71号 | 2025.6.3 | 声学超构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南京华秦光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6号 | 关于南京华秦光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声学超构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见附件) |
2 |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5]75号 | 2025.6.9 | 天加洁净空调研发生产项目 | 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以北,炼西路以东 | 关于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天加洁净空调研发生产项目的批复(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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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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