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声学超构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路6号 | 南京华秦光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利用租赁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2956.5平方米;新增超构材料产线一条,配有冲床、拉网机、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焊机等设备48台,项目建成后,年产超构材料80000平方米。新建吸声系数测试系统一套,用于产出超构材料的研发试验。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 | 1、本项目复合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和焊接烟尘通过半开放房间的集气系统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处理,经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切割粉尘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东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东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折弯机、切割机、冲床、风机等设备,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树脂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废玻璃棉、废蜂窝板、废保护膜、废无尘布、废布袋,废滤筒及除尘器集尘、废焊材、不合格产品和废样品、废外包装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