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制氮机扩建项目 | 南京经开区新港大道3号 | 林德气体(南京)有限公司 |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新增一套制氮装置,年产16500t高纯氮气。 | 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空气冷凝水一并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新增主要产噪设备为压缩机、循环水泵等,对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废过滤器、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